诉前调解不需要自己联系法官。诉前调解具有法院审理性质,即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来调解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来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诉前调解程序的选择,诉讼权利的行使,实体权利的处分,都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
法院诉前调解流程是什么
1、起诉;
2、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 ;
3、法院安排诉前调解 ;
4、调解员主持调解,调解成功;
5、当事人不起诉,法院不立案并退还起诉材料 ;
6、当事人和解撤诉,不需要出具文书,法院立案按当事人撤诉方式处理 ;
7、调解组织出具调解协议书,法院立案按当事人撤诉方式处理;
8、法院立案并出具民事调解书 ;
9、调解不成功,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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