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证加名里的婚前应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如果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不菲的税费。
一、离婚后在不同情况下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在不同情况下房产的分割是:
1.夫妻两人中的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婚前共同出资、婚后共同出资、婚后一方出资,房子的产权归双方所有。
二、北京婚前房产证上可以加名字吗?
(一)只要对方同意的话应该可以加的,对方自愿房屋可以为共同财产。
(二)如果你是房子的人,婚前还是婚后把妻子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面,都是你对房子的一种处分行为,意思就是你愿意把房子的一部分赠与给妻子,你们夫妻共有这套房产。如果房子是你婚前买的,婚后妻子也没一起还房贷或是出钱,房产证上面是你一个人的名字,那房子就是你自己的。
如果房子是你婚后买的,即使你妻子的名字没写在房产证上面,她也是房子的共有人,加上后法律后果是一样的,婚前的如果不加,属于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
(三)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权转移登记手续。可以以赠与或者买卖的形式进行变更,房子属于共同的。
三、婚前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种情形:
1、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
根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3、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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