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1、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无效合同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可撤销合同其在未被撤销前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期限限制不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如果要行使撤销权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撤销权人丧失了撤销权,合同有效;无效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
一、可撤销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
与无效民事行为相比较,可撤消的民事行为体现出以下特点:
(1)可撤消的民事行为在撤消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无效的民事行为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2)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消,应由撤销权人为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而无效民事行为的无效可由任何人提出。
(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权,当时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
(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无效民事行为中,不存在此种限制
二、撤销权怎样才算行使
在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权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因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受到利益损害的一方;
2、行使撤销权的对象应当合法。即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合同订立时,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
3、使对方违反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除合同外,当事人不得行使撤销权;
4、行使撤销权的方式应当适当。即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5、行使撤销权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可撤销合同仍应当是有效合同。
三、债权人撤销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一方面,债权必须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有效存在。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
1、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行为;
2、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
4、相对人主观上具有恶意。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有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财产处分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对债权有害;4、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有偿转让必须是恶意的;5、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限于其债权;6、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否则撤销权将被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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