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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否需要再办离婚证

2022-09-02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协议离婚是需要办离婚证的。通常情况下,协议离婚是会有离婚证的。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的,需要夫妻双方先对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然后把这些意见制作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接着携带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等资料,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

一、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

夫妻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离婚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1、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形成纸质离婚协议,并将双方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带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具体如下:

(1)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经过三十日离婚期双方共同在三十日内前往申请办理离婚的,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诉讼离婚,需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对方的居住证或户籍证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在法院规定的日期前缴纳诉讼费12368查询法官,并与法官沟通开庭时间,然后耐心等待开庭。法院经审理存在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会判决准予离婚,否则判决不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即可认定为同居;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上述两种离婚方式都是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条件的,不能自动解除婚姻。若想以分居为理由请求法院判决离婚,需要举证证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即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二、离婚手续海南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有两个途径: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

1、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协议离婚,这是最经济最便捷的方式。二人只要携带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个人二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即可;

2、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只能选择起诉离婚。当事人须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民事起诉状到人民法院立案。如果想在诉讼中一并对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作出处理,还需携带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

三、结婚四年怎么算得上离婚

结婚四年的夫妻,可以采取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其中,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夫妻双方应当先订立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和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将离婚协议书订立好之后,夫妻双方应当亲自一同携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男女双方各三张二寸蓝底或者白底的单人证件照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另外,起诉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起诉一方要先写好起诉状,再携带起诉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相关证据材料,到男女双方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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