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
1、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要求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只能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财产租赁合同的出租人非常广泛;
(2)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融资租赁中,不承担责任不承担责任。财产租赁中,因意外事故而导致标的物灭失,是由出租方承担责任;
(3)租金的计算不同;
(4)合同的生效条件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生效以出租方与供货方购销关系的成立为前提,而财产租赁合同的成立则以租赁合同的订立为标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
3、租赁物的技术性能、检验方法;
4、租赁期限、租金构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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