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医保门统就是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简称。二、门诊统筹是医疗保险待遇的一种形式,简单地说,就是将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普通门诊费用。三、医保卡统筹是指医保卡的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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