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房子在银行有贷款,又被别人保全了,怎么办?

2024-02-1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分析:

1、你从银行办理了按揭(抵押借款),钱已经从银行拿出来了,你必须还完,否则银行会来收你的房产,你的房产有设定抵押的《他项权证》在银行。

2、担保有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如果没有约定的按连带保证,也就是说你得替你朋友还清担保的欠款。

3、在法院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前,抵押借款合同还有效,还要履行合同,还是按原来约定进行。

4、假如你的房产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得优先偿还银行(还清后银行债务消除),剩余的偿还你替朋友担保的,若还有剩余归还给你。因为银行有设定的抵押证明,对于该房产有优先权。

5、法院的财产保全问题应该不大,法院得在保证你的生活居住的前提下,才能采取强制措施。而且时间也要比较长,这段时间你可以找你朋友理论去,让他赶紧消除该债务。

6、你银行借款还完,该财产保全消除后,你还是可以再去做银行借款的,只要你的证还在。

还有奉劝以后别再替别人担保,若真要担保,一般担保就行,不要连带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