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进入中国法院诉讼服务网;2、进入网站后点击立案受理;3、登录后点击立案受理;4、进入后点击我要立案;5、填写相关的信息;6、信息添加完全后确认提交即可
网上立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接受当事人提交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起诉状和相关诉讼材料或申请执行书并在线审查的一种便民方式,经初步审查后,若您的材料齐全,人民法院法院将与您约定具体的立案接待时间受理,办理立案手续。“网上立案”受理的案件多以法律关系简单、证据单一的普通民事、民商事和知识产权诉讼为主。凡符合网上立案条件的案件,法院将实行网上即时立案,即由立案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直接办理立案手续。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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