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伙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合伙协议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以及合伙人协商解除。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人可以在法定情形下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合伙协议。
一、合伙企业法人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情形有: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设立合伙企业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应该满足以下几项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且均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应当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
3、有认缴或者实缴的出资;
4、有该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三、合伙人撤资能返还全部本金吗
合伙人撤资,能否返还全部本金,要看情况。如果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人财产的退还办法的,按其约定;未约定的,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退还的财产份额。另外如果合伙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从退还的财产份额中扣除应赔偿的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第五十二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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