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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意义吗?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自愿签署的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生效后,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般都具有法律意义。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协议离婚中必须要做出的法律文书,当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但如果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该协议是无效的。离婚协议书是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之一,未达成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意义,应具备的条件有: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

3、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4、离婚协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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