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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后,派出所不同意户口迁回娘家,怎么办

2024-03-09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离婚后迁回原户口需要的手续:持原户口簿、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证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离婚了想把户口转回去需要的手续:离婚当事人可持自己的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是民政局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户口迁移。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拓展延伸

解决离婚后派出所不同意户口迁回娘家的问题的有效方法

解决离婚后派出所不同意户口迁回娘家的问题的有效方法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首先,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定自己的权益和合法权利。其次,您可以与派出所进行沟通,解释您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以增加户口迁回娘家的可能性。如果与派出所的沟通无果,您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诉讼,寻求更公正的处理。此外,您还可以寻求媒体或社会组织的帮助,通过舆论压力来推动问题的解决。总之,通过合法途径、积极沟通和寻求外部支持,您有望解决离婚后派出所不同意户口迁回娘家的问题。

结语

合理合法地解决离婚后派出所不同意户口迁回娘家的问题,需要您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与派出所进行沟通,解释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增加户口迁回的可能性。若沟通无果,可向上级政府部门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诉讼,争取更公正的处理。同时,寻求媒体或社会组织的帮助,通过舆论压力推动问题解决。总之,通过合法途径、积极沟通和外部支持,您有望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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