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起诉离婚,可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居满两年,法院会认为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感情破裂是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一、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如果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人民法院会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已无效,因此会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