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不变条件下,允许办理更名或过户;
(2)原用户应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才能解除原供用电关系;
(3)不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而私自过户者,新用户应承担原用户所负债务。经供电企业检查发现用户私自过户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户补办手续,必要时可中止供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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