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组织方不同:
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
初步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
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2、目的不同:
预验收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
初步验收其含义是施工单位完成其承建的单项(单位)工程后,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检验,基本同预验收。
全部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的综合验收,包括土建、水电、安装、消防、市政、绿化等全部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
3、程序不同:
预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竣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单位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
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初步验收: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第一步。
竣工验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分别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名(盖公章)。
一、建筑工程预验收程序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见检验批质量验收程序)。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规定。
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规定文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规定
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8、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9、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规定建筑工程类。
10、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1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感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二、工程竣工预验收由谁负责
工程竣工预验收,一般来说由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一个工程结束了之后,首先施工单位要进行自我检查,主要检查工程的质量有没有达到相关的标准,之后建设单位会参与检验活动,并且最后要根据施工的合同还有相关文件,形成工程质量的报告,工程质量是否达到相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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