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原因导致社保断缴的可以要求公司为其进行补缴社保,按照该公司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公司拒不补缴的,职工可以向人社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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