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将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四大类。其中,地域管辖进一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共同管辖、选择管辖和协议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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