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成都发布《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网约车司机须具有成都市户籍或者“成都市居住证”;车辆需为本地牌照,排气量不小于1.6L或1.4T,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
法律依据:
《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九条 拟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市号牌,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车辆排气量不小于1.6L或1.4T,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三)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鼓励使用国产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四)按政府监管平台接入技术要求,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直接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五)车身不得喷涂、安装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图案、标识;(六)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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