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于夫妻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如果遇到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那么另外一方的权益势必会受到侵害。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发现一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对方可以主张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离婚之后才发现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遇到了一方转移财产,那么一定要注意。要开始收集相关的证据,在日常生活中就要提高警惕,多一个心思。如果不确定对方到底有哪些财产,可以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基金股票等找一些支付线索。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转移该如何处理
如果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转移的情形,则另一方可以保存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并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情况属实,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不分割财产给对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民法典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要根据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时和离婚后采取不同的法律救济手段。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对方擅自转移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二、离婚时,财产分割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少分或不分。三、离婚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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