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是指一些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营环境和企业内部组织的变化,组建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资产、产品技术等为纽带,母公司通过投资及生产经营协作等多种方式,与众多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企事业法人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
企业集团作为一个高级形态的企业组织形式,是经历了经济运行的基本单位――个人、古典企业、现代企业等几个阶段之后再企业组织结构上创新的产物。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企业形成适度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要求资本、生产的集中经营,这样才能使企业的成本最低,效益最好,市场竞争能力最强,企业才能长足发展。
企业集团的组建宗旨主要是发挥集团的资源一体化整合优势与管理协同优势,实现生产资料、财务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资源、信息共享等资源配置的秩序化与高效率性,以确立并不断拓展市场的竞争优势。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申请前1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三)申请前1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
(四)申请前连续2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每年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每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五)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六)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七)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无不良诚信纪录;
(八)母公司拥有核心主业;
(九)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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