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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原告陈述词如何书写

2023-04-2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离婚案件开庭时,陈述词没有一个规定的格式,也没有范文一说,主要是实事求是,根据具体个人情况如实陈述即可,但是要注意以下事项:

1、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向法院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在陈述或答辩时,抓住根本要点,比如分局事实,或者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不可调和的矛盾等,有针对性条理清晰答辩,给法官留下确实不适宜再成为夫妻的主观印象。

2、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双方的地位基本平等,对方陈述时要认真听,冷静并控制好情绪实,对方陈述的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记得要有理有据的反驳。

最后陈述可以围绕具体的如家庭经济情况、有无法定的离婚事由比如家暴、虐待、遗弃等行为,陈述词不在于文字,关键在于给法官留下的态度与具有证明力的证据。

一、审判过程中可以单独见法官吗

审判过程中不可以单独见法官。如有案件相关问题,可致电法官沟通。除非法官想谈案情,否则一般不会安排。正常开庭前法官还会见双方,了解案件情况。开庭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答辩状等诉讼材料,并携带原始证据。法院一般要求当事人作出陈述,最好写好前提,边开庭边看,边说。由于原被告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在辩论阶段,听对方的陈述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不要为对方听的话而头晕。对方说错了要点,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往下听。反驳时,要围绕自己的主张有条不紊地反驳。

二、一方起诉离婚能缺席判决吗

可以。对于诉讼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庭参加审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需要书面声明。但即使是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当事人人身关系的处理,其实也是允许法官对案件缺席判决,不过此时需要先满足《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情形,那么才允许这样对案件作出判决。

1、被告处于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缺席开庭;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开庭。

缺席判决,对解除那些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审理缺席离婚案件时出现的困难亦不容忽视。对被告处于下落不明而缺席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容易出现以下问题:

(1)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认定难。缺席审理时,由于被告未到庭,法官不能通过听取双方的陈述、辩论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往往夸大其词,甚至杜撰一些不实的事实来证明夫妻感情不和,法官仅凭原告的陈述及其提供的证据确实难以判断双方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处理难。缺席审理时,夫妻双方不能就子女随谁生活及抚养费的承担等问题进行协商。当原告不同意抚养子女时,对公告送达缺席审理的,若判决由原告抚养,而被告又下落不明,对原告来说是不轻的负担,且对原告不公平;若判决由被告抚养,而其又下落不明,这等于一纸空文,子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的保护,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法院处于两难的境地。

(3)家庭财产状况查明难。原告提供的财产情况,可能有遗漏,因为对被告下落不明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告不知情,亦无法查清,更不能提供,在这种情况下,财产的分割局限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财产和被告下落不明期间原告所得的财产,容易出现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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