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签的协议能否改变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离婚协议书未生效,可以更改;如果协议书已生效,对财产分割问题的反悔必须是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法院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和财产分割应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子女有权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分析
一、协议离婚时签的协议还能改吗
1、应该具体分情况看:
(1)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可以更改;
(2)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但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必须是属于欺诈、胁迫等情形。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哪些情形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离婚协议的修改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离婚协议生效之前,可以进行修改;而在协议生效后,财产分割问题的反悔必须涉及欺诈、胁迫等情形。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院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恶习不改等。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和财产分割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在必要时,子女可以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应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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