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投案自首的量刑幅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法官在量刑时会考虑到被告人自首的时间、自首的方式和如实供述的程度等多项因素,通常而言,自首的时间越早、如实供述的程度较高,被认定为自首并且获得基准刑减少的幅度会越大。如果只是自动投案,但投案后没有如实供述或如实供述后又翻供的,通常不会被认定为自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