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就近的社保局单位打印。
1、员工查询、打印本人明细参保信息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员工委托他人查询本人参保信息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人社保卡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除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单位查询、打印本单位员工个人参保信息的,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查询证明材料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5、查询、打印个人参保明细清单属不收费业务。
6、所以企业有时会提到打印企业的缴费明细其实就是打印缴费通知单;
7、企业在系统里无法查看到给具体某个员工缴纳的明细,若想知道可以到社保中心自助机输入此员工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8、或者员工自己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或社会保障网进行查询。
打印社保流水可以分为线上、线下两种途径:
1、线上打印:在连接有打印机的电脑上登录当地社保官网平台,选择缴费记录,再选择要打印的年限,确保无误后打印即可;
2、线下打印: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到当地社保局办事大厅,可通过自助打印机打印,也可到柜台让工作人员帮忙打印。
社保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社保卡的持卡人可凭卡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等。该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卡)。申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办理材料
(一)填写完备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
(二)社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
(三)符合全国统一规范要求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包括本地扩充的应用领域和指标);
(四)按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
(五)本地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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