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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没立案之前可以和解吗

2021-11-30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主观:

可以和解,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是不可以和解的,即使和解了的话,那么对方还是要 承担刑事责任 ,只是说在处罚方面会比较轻微一些,而且刑事和解制度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是: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 侵犯财产罪 的案件,可能 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2)特别指出:累犯不适用 刑事和解程序 。在司法实践中, 交通肇事案件 和轻伤害案件占刑事和解的绝大多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 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 没有实际履行 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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