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结婚证怎么证明夫妻关系
1、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结婚证遗失补办的机关是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结婚证遗失证明的内容一般包括:男女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登记结婚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因何原因遗失结婚证的事实。遗失证明需单位或者街道居委会盖章。
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第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第二、结婚证遗失证明。
第三、原登记机关或档案机关出具的档案证明。
第四、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审查将补发《结婚证》。
二、婚姻关系和夫妻关系
男女双方先确立婚姻关系从而形成夫妻关系。所谓婚姻关系,是指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了婚姻关系。所谓夫妻关系,是指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和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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