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权质押期间股利处理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该孳息应当认定归质权人所有,但双方在质押合同中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且前述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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