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违法行为人的非法经营案值未达到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以及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或者当事人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等情形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视为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十五条 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前款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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