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没有发票章是有效的。
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开具电子发票的企业的交易信息通过税务机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电子签章。因此,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不需要另外加盖发票专用章,没有电子签章的发票,纳税人有权拒收。
如果有该类没有电子签章的发票,可以结合情况来分析原因:
①销售方在开具过程中没有生成签章,建议联系相关服务商处理;
②购买方打印出来没有电子签章,先确认电子发票pdf格式打开是否有电子签章,可先检查电脑是否缺少相应控件或者系统设置原因导致无法显示电子签章。
二、使用税务UK开具的电子发票,采用电子签名替代发票专用章,电子发票版式右下角不再有发票专用章,收到这类没有电子签章的发票,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电子发票没有盖发票专用章的,也应当有效。目前,有一种新的发票方式,即使没有盖章,也具有法律效力,比如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这种发票就是没有盖发票专用章,而是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这种发票的,应当具有法律效力,符合相关规定。
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务局的签名机制。
发行电子发票将大幅节省企业在发票上的成本,节约发票印制成本,而且不包括企业发票管理间接成本。而且电子发票系统可以与企业内部的ERP、CRM、SCS等系统相结合,发票资料全面电子化并集中处理,有助于企业本身的账务处理,并能及时给企业经营者提供决策支持。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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