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缉毒警察职业特殊,如果因公吸毒不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般是不会受到处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誉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袜虚锋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告晌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