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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买卖过户不付款可以吗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一、父女买卖过户不付款可以吗

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交费。如果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等费用;如果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父母卖给子女房可以不给钱吗?

不可以,房产部门审查付款及交易细节等相关证据。

需要交费。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很多,选择不同的方式,缴纳的费用是不同的,下面进行细致的分析:

(1)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5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5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2)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民法典》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房屋的所有权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现在的确存在着一些父母把房子卖给子女,但是不需要子女给钱这种方式来规避税款,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因为在房产部门进行双方的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时,也会仔细审查双方是否进行了实在的交易,如果双方根本就没有进行交易,那么就不能够按照买卖来进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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