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欠款原因不属于欠条的必备内容,欠条不是必须要写具体欠款原因。欠条具体应当写明欠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再由欠款方签字或者盖章,写上签订欠条的年、月、日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