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遗失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2022-02-10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⑷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⑺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执照新规:三证合一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开始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即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2016年10月1日起,全国开始全面实行“五证合

一、一照一码”。即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合为一证。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九条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