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的判决书未收到的,可以致电法院询问。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期宣判的,宣判后应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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