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改革: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取消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全国30个省市已进行户籍改革。户口性质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户口本有注明,户口类别分为集体户和家庭户。
法律分析
去换新的户口本,原来是农业户口却变成了居民户口并没有影响,现在换户口本后农业户口都变成居民户口了,原因如下:
1、根据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2、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且目前全国已经有30个省市进行了户籍改革。
3、户口性质分为:农业户口(常说农村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常说城市户口)。户口本上有注明。户口类别分为:集体户和家庭户。
拓展延伸
户籍变更:农业户口转居民户口的办理流程
户籍变更是指将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的过程。办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明等。接下来,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户籍变更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办理期间可能需要进行面谈、核实身份等程序。经过审核,如果符合条件,户籍变更将被批准。最后,申请人需领取新的居民户口本。整个流程通常需要一定时间,具体办理时间可根据当地政策而异。户籍变更的目的是为了适应个人发展、改善生活条件等需求。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规定,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结语
户籍改革已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根据国务院的相关政策,这一改革旨在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办理户籍变更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在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批准后领取新的居民户口本。具体办理时间和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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