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2023不履行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2023-07-23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合同不履行的条件和形式:预期违约、完全不履行、迟延履行和不适当履行。预期违约可为明示或默示,守约方可选择积极要求赔偿或消极等待。完全不履行可由债权人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迟延履行包括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迟延。不适当履行分为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前者指履行质量不合格,后者指因缺陷导致他人损害。此外,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标的、数量、方式和地点的行为也构成不适当履行。

法律分析

不履行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预期违约

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以看出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两种形式,且守约方有选择权,可以积极要求赔偿,也可消极等待。

(二)不履行

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从不履行的原因看,既可能是当事人虽然能够履行但是拒绝履行,也可能是当事人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三)迟延履行

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债务人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者在合同未定履行期限时,在债权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迟延履行表现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接受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即迟延接受履行。

(四)不适当履行

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一般所谓的履行质量不合格的违约情形。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分别规定于《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和第五百八十四条。

另外,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履行方式和地点而履行债务的行为,主要包括:

1、部分履行行为;

2、履行方式不适当;

3、履行地点不适当;

4、其他违反附随义务的行为。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合同不履行的条件主要包括预期违约、不履行、迟延履行和不适当履行。预期违约是指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守约方可选择要求赔偿或等待。不履行是指完全不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不适当履行是指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况,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此外,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标的、数量、履行方式和地点也属于不适当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十五条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或者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公布。其他条约、协定的公布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二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的修改、废除或者退出的程序,比照各该条约、协定的缔结的程序办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