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机关应在三日内作出取保候审申请是否批准的决定,同意后警方会放人,但与判决缓刑或实刑无直接关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机关应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并告知不同意的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第九十七条。
法律分析
按照法律规定,办案机关在接到取保候审申请三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只要办案机关同意,警方就会办理有关手续放人。至于会与判决缓刑还是实刑,还要看案件的进一步审理,与是否取保候审没有直接关系。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的法定时间限制及程序要求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批捕后,取保候审手续应尽快办理。具体时间限制并无明确规定,但通常在批捕后的48小时内进行。取保候审的程序要求包括:被取保人应提供担保人,并签订取保候审书面协议;担保人需提供担保财产或提供保证金;被取保人需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被取保人应遵守取保期间的限制和约束;如有违反,可能会被撤销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保障被告人权益的一项制度,确保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自由和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案机关在接到取保候审申请后,应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只要办案机关同意,警方就会办理相关手续放人。至于判决缓刑还是实刑,还需根据案件的进一步审理情况来决定,与是否取保候审无直接关系。取保候审是一项保障被告人权益的制度,确保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自由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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