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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可以收集哪些婚外情证据

2024-03-1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离婚时可以收集以下婚外情证据:

1、床上的视频和照片必须注意获取的合法性,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2、电话录音,谈话录音,如果在对方的聊天过错中得到谈话录音,录音中提到过夜开房等,也可以直接证明出轨的事实;

3、手机短信,一方和第三方之间的婚外情短信,都可以作为证据保留;

4、QQ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米聊天记录、易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记录等,均可作为证据证明外遇出轨行为。

一、婚内出轨的认定标准

婚内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一、有效固定对方与婚外情对象的聊天记录。

按照以下操作,有效地对微信聊天内容进行固定:

1、将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一一选中,然后合并转发至你个人微信对话框,至少要连续转发对方与出轨对象几天的聊天记录,以防对方到了法庭辩解,不承认。转发之后,要把对方微信里面的记录删除,以防对方发现导致发生不必要的争执。

2、将对方与婚外情对象的聊天记录用自己的手机录制完整的视频,视频录制内容需要做到将微信对话内容和主体信息相关联。简单操作就是把对方与婚外情对象的对话内容,由前到后,通过录像的方式录下来整个对话过程,且录像内容要清晰,视频拍摄初始时要拍下来对方的微信号和微信号中绑定的手机号码,并点击对方婚外情对象的微信号,以固定聊天对象。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还要将所拍录视频所涉的聊天记录、主体对象微信号主页一一拍照留存。全部拍摄完毕后,一定要保存好拍摄器材和原始视频文件,且不可删除,因为法院开庭要核对原件,否则将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3、检查对方的微信收藏、支付宝订单、淘宝订单、京东订单、微博私信、其他社交软件的私信内容,具体聊天内容都可以参考上述微信聊天记录取证方式。

二、保存文字证据,例如忏悔书、保证书等书面证据。

婚外情事实被揭露,对方出于对你、对家庭以及对孩子的愧疚、亏欠心理,情急之下很可能愿意写“保证书”、“道歉书”等,承诺不再与婚外情对象来往,这个时候一定要保存好类似的书面证据。

三、邻里、同事、朋友、亲人证言。

日常生活中,对方与婚外情对象长期同居生活,一般会有知情的邻里、朋友、亲属等予以出庭作证,说明客观事实情况。此时,最好能证明出轨一方与其他人以“老婆、老公”相称,或其动作、行为足以让周围邻居信为是夫妻关系,又连续在一起共同居住了一段时间以上,或者两个人虽然对外不以夫妻相称,但有持续共同居住生活的行为。一般来说,要达到共同生活三个月以上的时间。而婚外情对象生病时,你的配偶以丈夫或妻子的名义在婚外情对象的病历上面签名、陪侍,或婚外情对象有生育私生子女,你的配偶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男女方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共同生活的辅助证据。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取证过程中要注意合法取证,否则有可能造成证据不合法而不具有证据效力。

二、丈夫有外遇如何取证能具有法律效力?

婚外情的取证方式必须要注意其合法性,不能侵犯个人权利,非法取得的证据是不能被作为证据使用的,同时要注意保证证据的原始状态,切忌弄巧成拙,自欺欺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要证明丈夫有外遇、婚外情、第三者的事实,应当尽量多地准备一些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

例如:

(一)丈夫与第三者已经同居并有固定居所。应注意搜集他们所住房屋的购房、租房合同,以及所住房屋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票据;也可以找他们所住房屋的邻居、物业出具他们在一起同居的证明。

(二)同时你也可以搜集你丈夫与第三者之间有关的通话记录、短信、往来书信、电脑聊天记录、影像资料(如亲密的合影照片)等等。

(三)还可以搜集你丈夫与第三者住宿宾馆的票据、入住登记信息、宾馆监控视频、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公安机关的证明等等,只有形成了一个严密的证据锁链,才能证明你丈夫与第三者同居这一事实,届时你可以在离婚时依法主张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注意:通过调查公司收集外遇的证据,有待商榷。因为调查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大多是商务调查,在婚姻纠纷中的调查权非常有限,若在取证过程中涉及侵犯他人隐私权,会因取证手段违法导致证据不被法院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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