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请求少分或不分。如发现转移,可诉讼请求再次分割。离婚诉讼包括起诉、答辩和庭审阶段,要提交证据,确认权利义务,最终法院作出判决。离婚当事人一般需要到庭,如特殊情况需出具书面意见。
法律分析
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请求对该方少分或不分。如果是在离婚后发现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诉讼的流程如下:
起诉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若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若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庭审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作出判决,涉及是否准予离婚、如何分割财产以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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