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标准为: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要求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要求参加生育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注:“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险费一年以上的,不足一年的待缴满一年可以正常享受待遇。
郑州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生育津贴申领材料
1.生育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2.《生育备案表》
3.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生育手册》或准生证
5.出生医学(或死亡)证明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
6.育龄妇女信息表(加盖印章,仅高龄初育妇女提供)
7.统筹费用结算单(联网结算的)
8.住院发票原件、病历复印件及费用总清单(非联网结算的)
男职工须提供配偶无工作的证明信
流(引)产的生育津贴申领材料
提供单位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有效发票
医院B超等检查化验报告单住院手术记录及诊断材料
注:单位欠费、中断缴费的不予结算生育津贴
郑州生育保险多些钱:
(一)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实行限额支付。女职工正常生育一例医疗费高于1200元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200元,低于1200元的据实支付;剖宫产生育一例医疗费高于1800元的生育基金支付1800元,低于1800元的据实支付。
(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项目实行限额支付,发生医疗费用高于支付限额的,生育保险基金按限额支付,低于的据实支付。生育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医疗费100元;计划内怀孕后不满3个月流产医疗费150元;满3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医疗费300元;满4个月及以上流产医疗费600元;绝育及复通手术医疗费600元。
(三)生育津贴,按照生育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薪资÷30天×产假天数计发。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增加6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法律依据:
《生育险报销标准》第一条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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