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开立对公账户时,需要提交一系列证件,包括商业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等。此外,还需要提供经办人的委托书,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非常金融有效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法律分析
异地可以开对公账户。一般开立对公账户要提交的证件有:商业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等,若异地开立还需要出具经办人的委托书,例如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非常金融有效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拓展延伸
异地开设对公账户的条件和限制
异地开设对公账户的条件和限制取决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政策。一般来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合法身份和身份证明文件;2.符合当地银行的开户要求;3.提供相关的公司注册文件和商业证明文件;4.满足银行的资金要求;5.可能需要提供居住地址证明和经济来源证明;6.可能需要进行面谈和背景调查。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特定的限制,如外汇管制、税务要求等。因此,在异地开设对公账户前,建议咨询当地银行或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条件和限制。
结语
异地开设对公账户需要提交一系列证件,如商业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章程等。若在异地开设,还需提供经办人的委托书及相关复印件。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政策对异地开设对公账户有不同的条件和限制。一般需满足合法身份、当地银行要求、公司注册文件、资金要求等。此外,可能需要提供居住地址证明、经济来源证明,并接受面谈和背景调查。在开设前,建议咨询当地银行或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条件和限制。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条
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七条
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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