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终奖个税计算方式
年终奖计税方法共有2种,分别为:
1。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到对应税率,然后直接套入年终奖的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2。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收入不足3500元,则先从年终奖中拿出一部分钱,将当月工资补足3500元后,然后将剩余的年终奖金额套入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举例说明:
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为2434元(扣除三险一金后),年终奖为4500元,那么首先从年终奖中减去1066元补足当月工资,然后将3434元除以12得出286元,对应的税率为3%,那么年终奖扣税额为3434×3%-0=103元。
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为40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发放年终奖为4500元,那么先将4500元除以12得出375元,适用税率为3%,那么年终奖扣税额为4500×3%-0=135元。
二、新个税下年终奖个税怎么算
1、年终奖金应纳税额
年度奖金的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年终奖金总额/12后再对应适用税率
年终奖应纳税额=年终奖金总额×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法律依据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国税发[2005]9号文件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三、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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