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注销不需要任何费用。但是,经营主体退出市场是需要在报纸上公示的,这是需要费用。营业执照的注销具体的流程如下:
1、国税注销。携带税盘、身份证、公章等材料,并填写注销申请表,到国税大厅进行税盘的注销;
2、地税注销。携带营业执照和公章去申请地税注销,交纳当月的增值税及地税附加;
3、向工商局提交相关材料,如《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4、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对于提交的材料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注销登记,收回营业执照,发给营业执照注销登记通知书即可。
无照经营的行为具体有:
1、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2、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3、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4、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5、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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