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刑之前的先期羁押可以相应的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刑期可以从被关押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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