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在租赁期间,和承租人一起居住的亲属有在租赁的房屋中居住的权利,出租人不得妨碍和承租人同居亲属的居住。在承租人死亡后,承租人的原同居亲属可以继承住房租赁权,继续租赁原住房,即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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