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的方法如下:
1、股东不愿意注销公司,可以通过联合公司持股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人员,召开股东会议进行投票表决,是否同意注销公司。
2、也可以通过联合持有公司全部股权及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去法院提出申请,因为公司经营制度、管理方式或者遇到重大困难,再继续经营下去会导致各位股东损失更严重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公司注销的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去银行注销银行账户即可;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5、等待工商局通知,或者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结束公司营业即可。
二、公司注销条件如下: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综上所述,如果要注销公司,只有一个股东不同意的,这个完全不会影响到接下来的手续,因为公司注销必须要求大部分的股东都不同意才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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