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起,全国各地各省市区陆续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在各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包括补领婚姻登记证)均为免费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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