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替通行就是指两股同向的车只能从一股车道驶出时,两股车道上的车交替通行。也就是说左面车道的车走一辆,右面车道的车走一辆,这样不会出现其中一股车道等待很长时间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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