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2.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
3.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一、起诉离婚财产怎么样分
第一要分清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等、现金、房地产、机动车辆、股票、公司股权、债券、知识产权收益、债权、有价值的字画、各种金饰及家私、家电设施等等。第二夫妻共同财产按以下原则进行分割——首先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其次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再者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存在弱者情形时,则在分割财产时,以平均分配为基础适当向弱者倾斜。
二、民法典规定离婚前多长时间可以进行财产转移
离婚前不管多久都不可以转移夫妻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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