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月平均缴费工资应该是单位为个人缴纳保险的基数,如果单位为个人缴纳三险时按规定的工资总额缴纳的话,那么实际工资和缴费基数应该是一致的,但是企业为个人缴纳的保险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的月均工资为基数的,也就是,如果企业守法为职工按法定的办法缴纳社保和医疗保险,那职工的缴费基数跟上年的月均工资相同。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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