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对快递进行保价,快递丢失或者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如果没有对快递保价,未保价的给据快递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如果快递寄丢了怎么赔偿?
依据《邮政法》规定,快递公司丢失未保价物品,应当按照实际损失包赔,最高不能超过资费3倍的赔偿,如果是挂号信件丢失,应当赔偿资费3倍损失,没有保价物品最高赔偿金额100元每件,保价物品最高赔偿300元每件,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应当采取行政诉讼。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指出“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如果可以接受赔偿,那么就接受赔偿;如果不接受,那么只能通过行政申诉进行解决。
1、快递公司要赔付发件人,或者经过发件人同意赔付收件人。
2、赔偿的方式:
有保价物品,按照物品实际价值赔偿。
没有保价物品:文件最高不超过100元/票,物品最高不超过300元/票。
另有发货方在发货时候有的跟快递公司签署协议的,就按照约定的赔偿方式赔偿。
快递丢失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服务组织与用户之间就快件丢失、损坏的赔偿标准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按以下原则执行。
1、快件发生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
(1)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2)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3)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根据《邮政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规定进行赔偿。
2、快件损毁赔偿应主要包括:
(1)完全损毁,指快件价值完全丧失,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
(2)部分损毁,指快件价值部分丧失,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3、内件不符赔偿应主要包括:
(1)内件品名与寄件人填写品名不符,按照完全损毁赔偿;
(2)内件品名相同,数量和重量不符,按照部分损毁赔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丢失应按双方事先的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方式有两种:寄件人为快件保了价(买了保险),按保价金额赔偿;没有保价,依据《邮政法》《民法典》相关规定赔偿。
《邮政法》规定:对于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是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
《民法典》规定: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给予市价赔偿,即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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